近日,延吉市司法局小營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某村小組之間因房屋置換土地使用權引發的矛盾糾紛。
2014年11月,延邊某房地產開發有限有限公司(簡稱開發公司)與某村小組簽訂房屋置換土地使用權協議,約定開發公司以一定面積的房屋與村小組(100余人)置換該村某塊土地使用權,但置換過程中,由于該村參與置換房屋的村民增加,導致置換房屋面積增多,開發商與村小組成員代表協商后,村小組承諾增加一部分土地使用權補償給開發公司,但因后期增加的這部分土地性質調整,開發公司無法正常使用,導致經濟損失嚴重。村小組經討論后,決定賠償開發公司160萬元,但十年來開發公司索要多次,賠償金遲遲未兌現,于是引發矛盾糾紛。今年8月,開發公司來到小營司法所申請調解。
司法所受理案件后,考慮到該糾紛跨時近10年,涉案標的金額較大,案情較為復雜,且案涉村小組成員100余人,如若處理不當,很容易引發群體糾紛。經過調解員細致研究后,決定組織村小組成員代表和開發公司代表現場調解。調解中,調解員通過聽取雙方陳述、確定矛盾爭議點,尋找化解矛盾突破口,同時耐心向雙方釋法明理,普及《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引導雙方盡量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經協調,村小組代表表示同意支付賠償款,但需要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討論通過后才可以支付。最終,經過調解員耐心細致的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村小組同意一次性賠償開發公司160萬元,開發公司收到錢款后,不再追究村小組其他任何責任。至此,該起糾紛得到成功化解。
今后,延吉市司法局將繼續發揮好人民調解組織職能作用,圍繞群眾實際需要,不斷提升為民服務水平,實現矛盾糾紛小事不出村(社區)、大事不出鎮(街道),矛盾糾紛不上交,努力創造和諧穩定的基層社會環境。(延吉市司法局)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