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汪清縣司法局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一起拖欠長達4年之久的貨款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2020年,琿春某公司與汪清的孫某達成了供貨協議,孫某按照供貨協議按時交付了貨物,琿春某公司承諾于2020年12月末前支付貨款30萬元,2021年6月末前將剩余貨款全部付清。然而,琿春某公司并未按協議約定支付貨款,這一欠就是四年。在孫某多次催要無果后,無奈之下準備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
為高效解決糾紛,節約司法資源,在汪清縣法院的積極引導下,雙方同意進行訴前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首先了解雙方的訴求和困難。欠款方表示,由于外部環境不好、經營不善等原因,導致資金緊張,無法及時支付貨款,并非故意拖欠。供貨方孫某表示,自己也面臨著資金壓力,4年的等待已經讓他不堪重負。調解人員認真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和訴求后,針對雙方各自的情況,耐心地進行溝通和協調。一方面,向欠款方闡明了拖欠貨款的法律后果和對企業信譽的影響;另一方面,勸說供貨方理解欠款方的困境,給予一定的寬限期。
經過多輪溝通協商,雙方分歧逐漸縮小,琿春某公司同意在具體期限內分兩期結清貨款,孫某也表示,愿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希望雙方繼續合作,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協議。至此,拖欠長達4年之久的糾紛得以圓滿解決。(汪清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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