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本月實施 企業點贊
發布時間: 2016-03-15 15:34:29 | 來源: 中國經濟網 | | 責任編輯: 沈曄
今年3月1日起,國家食藥監總局2016第21號令《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對于該條例的實施,葆嬰等食品企業接受采訪時表示,對該辦法的實施表示點贊,“該辦法為食品藥品投訴和監督立下規矩,鼓勵消費者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積極投訴舉報,是《食品安全法》社會共治的重要舉措,將為食品安全保障構筑又一道全新藩籬。”
據悉,今年年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第21號令《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鼓勵并支持公眾投訴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提倡實名投訴舉報。該辦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實施。《辦法》規定,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暢通“12331”電話、網絡、信件、走訪等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和完善一體化的投訴舉報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信息互聯互通。
葆嬰公司有關負責人對此表示,“自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以來,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進入新的‘社會共治’時代。在參與食品安全齊抓共管的各方中,首先強調生產經營企業的第一責任人地位,同時明確監管部門職責及媒體、社會監督,特別是消費者監督權力和責任的落實。”
該負責人表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不僅是對政府、股東、員工和經銷商伙伴負責,更重要的是要讓消費者滿意,要為整個行業乃至全社會的和諧進步創造價值,并負起責任。“其實,在維護食品安全這條戰線上,企業和消費者,應該是同一戰壕的戰友。我們有著共同的目的,就是讓食品更安全。”
“為此,葆嬰在食品安全保障理念和實踐中一直進行著前沿探索。始終以第一責任人的標準、以高于國家標準的要求嚴格生產和銷售管理。”該負責人介紹,葆嬰企業進入中國17年來始終將安全視作企業的生命線,為家庭提供純凈安全的營養食品和科學的健康資訊服務。行駛在發展快車道上的葆嬰嚴守各項法律法規,恪盡分內之職,在快速拓展事業版圖的同時持續對員工和營銷人員開展操受教育和培訓,在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的同時提供長達30天的退換貨保障,贏得了眾多消費者的廣泛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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