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品脫銷應1小時內上報 預警分紅橙黃3級
發布時間: 2016-04-12 15:48:02 | 來源: 南方日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為有效監測、及時控制和消除商貿領域因突發事件引發的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確保全省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確保市場穩定,廣東省商務廳日前印發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將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確定預警分為紅橙黃3級并啟動應急響應。
據了解,該預案適用于在商貿流通領域因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的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品、水產品、食鹽、食糖等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供求嚴重失衡,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或商品脫銷、滯銷,影響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根據《預案》,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確定預警分為3級:紅色預警警報對應于發生Ⅰ級市場異常波動;黃色預警警報對應于發生Ⅱ級市場異常波動;橙色預警警報對應于發生Ⅲ級市場異常波動。
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如出現搶購生活必需品,導致價格在較大范圍內猛漲或商品斷檔脫銷,影響到社會穩定,企業負責人應當在1小時內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告;監測到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報告的商務主管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預案》規定,事發后可相應采取以下控制措施:首先是企業供應鏈采購。商務主管部門督促流通企業與和生產者、供應商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保障市場供應。第二是區域間調劑。從周邊未發生市場異常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余缺調劑。第三是動用儲備投放市場。首先動用市、縣(市、區)級儲備物資投放市場,當市、縣(市、區)級儲備物資不足時,再按規定權限組織動用省級儲備物資投放市場。
此外,《預案》還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建立相應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并爭取當地財政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大型商業企業應保留必要的企業周轉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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