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發文 嚴查校園周邊食品無證經營
發布時間: 2016-06-23 13:47:51 |來源: 京華時報 | |責任編輯: 沈曄
昨天,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六部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強化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要求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嚴厲查處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
《意見》要求,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對學生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園周邊小食品商店、小餐飲、家庭托餐等進行許可或備案、登記;將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全部納入監管范圍,實行監管全覆蓋;每年春秋季開學后開展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
地方各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提高對學生上學、放學重點時段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快速發現、快速處置能力,嚴查校園周邊食品無證攤販。地方各級公安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健全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對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學校要落實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實行校園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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