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生產銷售假藥案宣判
一盒成本不到20元錢的偽劣眼貼,竟然賣到186元,這樣的產品是如何生產出來的?近日,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檢察官向記者講述了這款眼貼制售的“三級跳”:外包生產、狠壓成本、暴利營銷。
經江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分別判處被告單位重慶舒極光學科技有限公司罰金50萬元,被告人劉斌、尹振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罰,各并處3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罰金。
明知廠家有問題,仍委托生產
2014年,劉斌與尹振發起成立了重慶舒極光學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業務是眼鏡銷售。當時,用于緩解視疲勞的眼貼逐漸成為市場新寵。劉斌等人決定把眼貼納入經營范圍,并讓尹振、楊大國外出考察眼貼市場。
同年2月,尹振在參加“上海眼鏡展”時,認識了某省會一家醫藥科技公司銷售人員“王經理”(另案處理)。對方聲稱可以生產貼牌的眼貼。經過多次商討,對方發來一款眼貼樣品,并表示包裝上的牌子可換成舒極光公司自己的品牌,相關批號也可以沿用。經過多方考察,尹振發現這個價格比同行低得多,懷疑有問題,便在網上查詢了對方提供的保健品批準文號,結果發現什么也查不到。為此,“王經理”解釋該批號是地方批號,并提供了一份由某省會保健協會對該批號的批文,尹振明知不妥,但并未進一步進行考察、核實。
劉斌了解情況后隨即作出決定,委托這家公司生產“今立見閃亮眼保健貼”。公司采購人員楊大國便轉賬給“王經理”8萬元貨款,先生產4萬袋。尹振等人根據對方發過來的資料設計了產品說明、內外包裝等,同時找到重慶本地一家印刷廠,印制了“今立見”眼貼的外包裝和宣傳資料。廠家將生產好的袋裝眼貼通過物流發到重慶,劉斌、尹振便安排員工周光明等人以每盒30袋的數量進行包裝,并自行打上了“產品批號”和“生產日期”。
十倍暴利銷售,自家員工不敢用
這款一袋成本不到0.5元的眼貼在銷售時,搖身一變就成了“白富美”。據劉斌的員工周光明交代,在外包裝由公司自己印制時,一盒“今立見”眼貼的成本為16元;2016年10月后由某省會生產眼貼的企業提供外包裝后,進價為18元左右。但經劉斌、尹振和楊大國商量,這款產品定價為每盒186元,還在包裝上注明有藥物療效,而后發往該公司各地直營店和加盟店銷售。
據該公司一加盟店店長稱,“今立見”眼貼就像濕紙巾一樣,不同的只是貼在眼睛上。在產品宣傳中,他們還稱其能預防眼睛干澀,緩解視疲勞,適用于近視等。但其實在2015年底時,該公司就發現有消費者在使用這款“眼貼”后有過敏現象。其中有一次,該公司一員工眼睛不舒服,想要拿點眼貼自己用,卻被同事勸說不要使用。
3年生產30多萬袋,制假售假終獲刑
2016年11月16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劉斌公司一加盟店進行檢查中,發現該店內銷售的“今立見閃亮眼保健貼”產品批號存在問題,隨即對店內的上述產品予以查扣。后重慶市藥監局認定,“今立見”眼貼標有明示預防疾病、治療功能或藥用療效的內容,具有藥品的主要基本特征,應按假藥論處。
據介紹,“今立見”眼貼被查后,劉斌安排周光明通知各門店暫將眼貼下架轉入隱秘銷售。直到得知該案被移送公安機關后,劉斌才安排周光明通知各門店將眼貼退回公司或者銷毀。從2014年至2017年被查獲時,劉斌的公司委托生產了30多萬袋“今立見”眼貼用于銷售。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謝春梅在采訪中表示,目前市面上銷售的眼貼,大多數僅能起到緩解視疲勞的作用,并不具備藥用價值。如果遇到在說明書當中標注了功效、適應人群等具有藥品相關特征的眼貼產品,消費者在購買時,最好在相關職能部門的網站上查詢該產品是否有批準文號,或者查詢核實批準文號是否同產品標注批準文號一致,以確定是否屬于正規產品。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