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春節越來越近,年夜飯“一桌難求”。有飯店為了利益最大化,把“最低消費”作為門檻;還有些商家只論“套”售賣年夜飯,拒絕單點。預制菜“搶占”年夜飯餐桌更是引發爭議。1月29日,江蘇省消保委就年夜飯消費發聲呼吁:經營者應當在年夜飯營收與維護消費者權益之間找到“最大公約數”,莫讓年夜飯給春節團圓“添堵”。
商家新套路設“最低消費”或只能點“套餐”
有的餐廳要求訂年夜飯時交全款
據《北京日報》調查發現,有的餐館設置了包廂最低消費,點餐必須達到2088元。大廳就餐也須達到“大桌最低消費1588元,小桌最低消費人均200元”。但早在2014年,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就曾聯合頒布《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餐飲企業若違反規定,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2021年,《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提出,“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明示服務項目及其收費標準,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
也有商家開發出“新套路”——“套餐制”。例如只提供280元一位、380元一位、580元一位的套餐,或者干脆設置一桌數千元的套餐,不能單點。甚至有的餐廳還要求消費者預訂年夜飯時就交全款。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南京消費者王先生得知,他1月初開始訂年夜飯,問了幾家都是“套餐式”訂單。最終,他選了一家飯店的大廳,1599元/4人。“也是套餐,而且還要翻臺,我們訂的是第二批,下午6點半開始。”王先生表示,因為這家飯店連續兩年榮獲點評APP的必吃榜,所以可能比較難訂,訂的時候他就按對方要求付了全款。“是有些無奈,但不這樣就訂不到。反正一年就這一次,當圖個‘儀式感’吧。”王先生說。
省消保委呼吁莫讓年夜飯給團圓“添堵”
“套餐式點餐”侵犯消費者權益且浪費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春節期間,由于人力緊張、物流延緩,即使菜品選擇有限、價格上漲,消費者也可以理解并接受。然而,有的年夜飯問題卻讓消費者陷入無奈煩惱,成為消費“槽點”和“痛點”。
套餐式點餐或多或少地違背了消費者的真實消費意愿,是變相地設置最低消費,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而且迫使消費者過量點菜、點不合口味的菜,造成食品浪費,違背了《反食品浪費法》的精神。如果飯店確實提供了包廂服務,可以收取服務費,但不應以最低消費的形式出現。
江蘇省消保委呼吁,針對年夜飯只論“套”賣、設置最低消費標準等問題,行政部門、行業協會等應重點關注,加快完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相關配套細則,明確“最低消費”范疇界定;有關部門依法規范餐飲企業的經營行為,讓年夜飯既能滿足市場需求,又能最大限度避免浪費;商家嚴格遵守《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巧立名目,變相設立最低消費。
餐館若提供預制菜應主動告知
對于預制菜“搶占”年夜飯餐桌,消費者不是不能接受預制菜,只是不能接受到餐館還要吃預制菜。把年夜飯和預制菜綁在一起,這讓消費者有種被欺騙的感覺。2022年,省消保委的一項調查顯示,消費者普遍認為預制菜與現做菜存在差別,主要體現在質量、分量、口味等方面。商家應盡到明示、提醒義務,主動告知消費者所點菜肴是否是預制菜,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預制菜國家標準已經進入發布倒計時,餐飲經營者要守好誠信關、把好安全關,依法依規使用預制菜;預制菜生產企業要不斷豐富產品種類,提升產品口味,不讓預制菜給春節團圓添堵;有關部門也要把握好春節的關鍵節點,加強對預制菜市場的監督與管理。
省消保委呼吁有關部門精準執法,倒逼餐飲經營者真正產生觸動,真正敬畏規則;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多價位套餐服務,提供包含套餐、自主點餐在內的多元服務,在年夜飯營收與維護消費者權益之間找到“最大公約數”。
(通訊員兌兌、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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