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規范功能性特色小鎮發展 嚴禁搞大規模商品住宅開發
5月4日,《關于進一步促進和規范功能性特色小城鎮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在本報全文發布。北京市多部門聯合出臺政策,鼓勵功能性特色小城鎮健康發展。《通知》從促進和規范并重、管控和創新并舉的考慮出發,對規范小城鎮建設發展秩序、全面提升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提出了一系列舉措。
位于北京西南一隅的長溝鎮,本是個不太為人所知的區域。而近幾年,它卻有了一個“基金小鎮”的新名號,在1平方公里的用地上,有210家基金企業入駐,管理的資金規模達到了4060億元。
北京市將圍繞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重點聚焦生態、旅游休閑、文化創意、教育、體育、科技、金融、總部等領域,推動功能性特色小鎮在促進城市功能完善上強化作用,在積極承接中心城功能疏解和轉移上強化作用,促進新型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
北京市有關部門、各區政府要鼓勵和培育特色小城鎮發展,鼓勵社會資本以項目參與小城鎮建設。同時,本市將規范小城鎮開發建設決策程序,科學安排建設時序,把握節奏,有序推進。加強分類指導,堅持一鎮一策,在特色上做足文章。
記者注意到,為了避免小城鎮一哄而上,文件不僅在標題上點出了“規范”二字,在文中也有具體的條款進行說明。例如,本市將從功能、規劃、產業、用地等關鍵環節提出管控要求,嚴格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嚴格落實新增產業禁限目錄,嚴禁整體鎮域開發,嚴防借機圈地。文中尤其提及,需“嚴禁搞大規模的商品住宅開發”。
在創新方面,本市可以從鎮域統籌規劃,建立整體平衡機制,開展鄉鎮統籌利用集體產業用地試點以及特色產業項目用地供應方式等方面,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其中,特色小城鎮可以開展集體建設用地統籌利用試點,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化。
目前,本市對功能性特色小城鎮的具體支持政策已經處在征求意見階段,近期將審議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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