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隨母姓獎千元”:改革還是折騰?
發布時間: 2014-08-04 12:51:21 | 來源: 央視網 | | 責任編輯: 君君
“子隨父姓”的傳統,在國內被沿襲已久。可在安徽合肥長豐縣,若新生兒隨母親姓,則其家庭可獲得1000元獎勵。目前,該縣下塘鎮、左店鄉、朱巷鎮等鄉鎮,已有30戶新生兒家庭“嘗鮮”,主動申請新生子女隨母姓。
跟媽姓,發獎金。在長豐試點的“姓氏改革”,看上去,更像是個噱頭。無怪乎它遭曝光后,迅即引起眼球效應。而集結其上的褒貶不一的輿情,某種程度上,也為解剖社會觀念的多元化提供了切口。
應該說,長豐試點“姓氏改革”,初衷挺好,那就是通過物質激勵,來漸次改變人們的某些病態觀念,比如男尊女卑、“生兒延續香火,生女等于斷后”。或許在推行者看來,蔚為興盛的“子隨父姓”觀念,內含了某種“傳宗接代”的認知習性,這也容易導致父母生育時的男孩偏好;而倡導“隨母姓”,則能淡化父姓意識,逐漸扭轉既有的姓氏傳承觀念,以姓氏去“父姓主導”為支點,帶動男女間的性別平等。
毋庸置疑,給偏頗的性別價值取向矯枉,改變重男輕女的局面,并非壞事。而我國現行《婚姻法》中,也明確規定,子女姓氏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鼓勵新生兒隨母親姓,拓寬姓氏承襲上的選擇,未嘗就不可。
饒是如此,長豐“子隨母姓獎千元”的做法,仍引發一片質疑。其中有關于政府角色倫理的,如“跟誰姓是家庭內部事務,行政力量有必要干涉嗎”;也有對該舉措實效的考量,如“獎勵就能調解男女比例失調的問題?”;還有對“錢從何來”的追問……這些質疑,不能說都言之在理,可它也點出所謂“姓氏改革”的疑點所在。
從新聞看,對獎金誰埋單,報道中并未交代,也難怪部分人擔心它是揮霍公款。而就現狀而言,它極可能是中國/聯合國人口基金贊助,資料顯示,從2011年開始,長豐縣被評定為該基金會“第七周期性別平等項目縣”,項目周期五年。若獎勵資金果真系贊助,那對當地政府“亂花錢”的指摘,或許有失偏頗。
但沒亂花錢,不等于就是作為得當。對子女該跟誰姓,法律給出的方案是“家庭協商”,對政府來說,不宜主動干預,哪怕是協作,都有越俎代庖之嫌。畢竟姓氏承繼的命題,存諸文化承繼與私域選擇的交集之中,由行政主體插手,或屬越界。政府與其推動基層以村規民約方式,對獎勵舉措加以固定,不如在溫風化雨的文化濡染中,在潛移默化的軟性感召中,實現移風易俗。
更主要的,是以獎勵方式改變性別歧視問題,進而增進男女性別平等,有些避實就虛,作用也很難高估。要知道,僅以“男權本位”的視角解讀子隨父姓,本就有些片面。就像有些姓氏文化專家說的:姓氏是種復雜的文化指代符號,它糅合了血脈關系、宗親紐帶等倫理維度;還有生物學者指出,孩子跟父姓,有遺傳學依據,血緣直系后代的延續,是以基因為“識別符”的……而最為重要的,是它在時間沉淀下,已成風俗習慣,成了文化認同,這顯然不是“性別歧視”解釋得了的。
以此看,與其在姓氏上做文章,不如做些更實在的事兒,比如盡力規避現實中的就業性別歧視,修改那些涉歧視的規定。而要改變“重男輕女”的生育選擇,則應著眼于“養兒防老”等心理基礎,通過制度化養老保障的方式,來消除其現實顧慮。本質上,這才是政府的應履之責。
有人說,“姓氏革命”其實就是“重返母系社會”的潛意識顏色革命,太過原始,也罔顧了文化傳承的力量。比起在姓氏傳承上“動腦子”,消除“養老靠兒”的土壤、消除那些顯性歧視,要現實和靠譜得多。之于政府,也該懂得在消除性別歧視上的權責邊界,而不宜“瞎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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