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產假休3年” 北京市婦聯回應“不能解決”
發布時間: 2014-08-12 08:46:51 | 來源: 新京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議“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由財政或社保提供津貼”引發網友熱議。新京報記者昨日調查發現,多位女性認為,現有產假是不夠,但3年有點長。
“3年?休不起!”昨日,多名網友和受訪女性擔心,延長產假對職業生涯帶來沖擊,甚至“不可持續”的影響。
代表建議女性可休3年產假但需離職
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幼君已經是連續兩年提延長產假的建議。
2012年,我國將女職工產假由原來的90天延長至98天,晚育、難產、多胞胎等情形,還可增加假期。對此,王幼君建議,將女性的產假延長到3年,其間由財政或社保基金發放生育津貼。
不過,按照他的建議,女職工產假期間,需自愿選擇離開職場,待3年期滿之后重新擇業。3年期間若母親上班,則自動喪失產假資格,恢復工作女性的正常身份。
市婦聯已回應“不能解決”
昨日,王幼君告訴新京報記者,“延長產假”的建議已經得到了北京市婦聯的回復,對方稱“不能解決,需要協調其他部門”。
“這意味著今年夠嗆了,明年再繼續提。”王幼君介紹,去年他就提過該建議,得到的回復是“和國家上位法不匹配”。
“我并不想改變基本的法律原則。”王幼君解釋說,他的提議并非是“一刀切”地延長所有女性產假,而是給愿意專注育兒的女性提供一些政策福利,“可以自愿選擇”。
王幼君認為,補貼標準可依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制定。“北京每年的出生量也就是十多萬個孩子,一年補不了多少錢,政府負擔得起。”
■ 對話
“我的提議是奔著理想去的”
新京報:你建議產假延長至3年,考慮過企業的看法嗎?
王幼君:我的建議本質是政府或者社保基金為女性提供資助,3年產假期間,和原來的單位沒有關系,也就是徹底離職,3年之后再進入就業市場。
新京報:目前法律為了保障女職工的就業權益,規定休產假期間,單位不得開除女職工。你的提議恰恰相反?
王幼君:我的提議和目前法律是一個補充的關系,并不沖突。女職工可以依照現行規定,也可以多一份選擇權。你希望帶孩子,那么政府給你發放津貼;你希望繼續上班,就繼續遵循現有的產假規定安排。
新京報:你調研過女職工的意愿嗎?
王幼君:我覺得愿意不愿意,看有沒有制度條件。我認為政府有義務創造這種條件。
我們企業1000多人,其中女職工占一半多。我也問過一些女職工的意見,她們很多人是獨生子女,生完孩子回來工作身心俱疲,帶孩子受影響,工作晉級也不利,從職場競爭的角度來說,進步也很小。綜合來看,不如踏實帶三年孩子,再以全新的狀態殺回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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