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延至三年,必要還是荒唐
發布時間: 2014-08-13 11:11:24 | 來源: 新華日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1對1
晚上頻繁起夜,白天按時上班,寶貝只能扔給老人或保姆照看……這是大部分職業女性產后面臨的現狀。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議,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貼或由財政出資保障,以改善幼兒家庭緊張的生活狀況。
簡直“超越現實”
如果女性產假真要延長至3年,可能也會遇到一大堆問題,讓這種政策“流產”。例如:
一是,企業負擔不起。如果說是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可能“老板”的意見還不大。但是,對于企業,不要說私營企業,就是國企,恐怕也承擔不起。誰來給生孩子的女職工3年的工資?而且,3年期間單位豈不是要重新招人生產?如果是一些女工為主的企業,我估計早就關門,哪里能堅持3年?
二是,女職工愿意嗎?生孩子休假3年之后,再回到單位,她還能適應原來的崗位?更大的問題是,原來的崗位早已有人頂崗,只好安排新的崗位,甚至成了勤雜人員,連工資也會減少的。我估計,這樣的政策執行的結果,可能是加劇就業歧視,女性就業難度更大。
三是,社保和財政能夠承擔這筆費用嗎?王代表提出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貼或由財政出資保障,不知道這筆賬有沒有算清楚,一共需要多少錢。現在社保透支嚴重,還能再雪上加霜嗎?財政或許負擔得起,但財政連醫療和教育的錢都很緊缺,財政支出不要考慮平衡嗎?
我覺得,提高婦女生育福利是對的,但是應該與整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整個社會福利水平相適應,而不能讓生育福利單兵突進。應該說,我國現在規定的14周產假是基本適應的,符合國際勞工組織《生育保障公約》的規定,也是在和國際接軌。所以,生育休假3年的提法,簡直是超越現實,超越全世界,這個“趕英超美”的“衛星”太大了。從長遠看,可以爭取像印度那樣的135天,而最終的目標是1年。至于3年,本世紀都不要談這樣的事。殷國安
并非“完全荒唐”
認為這一條建議荒唐的人,觀點集中在產假3年根本沒法實現,比如會使社會成本負荷太重,會對女性職業發展產生不利。客觀地說,該建議確實存在現實挑戰,然而不代表沒有現實需求。
首先,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對產婦和家庭來說,合情合理,并不出格。3年的家庭主婦,說長很長,說短也短,但這特殊的3年,科學早有論證,對小孩的成長至關重要。下一代往往寄托一個家庭的希望,主婦有3年產假一門心思照看孩子,能讓孩子更好成長,更能體現母親的意義。縱觀時下社會,產婦匆匆結束產假后,孩子多由老人或保姆照看,這個年代的老人無疑承擔起了“養育兩代人”的重任,反過來看正說明孩子父母在這方面的投入存在欠缺,尤其是職業女性在社會進化過程中不應完全喪失家庭責任。
其次,不妨橫向比較一下其他國家的產假期限,據報道,英國是1年產假,古巴可以享受長達至少52周的全薪產假,德國是10個月產假,等等,世界各國對產假的規定長短不一,而中國產婦的產假只是“剛剛達到最低標準”。通過對比可以看出,我國產婦僅有的98天產假,這個數字具備提升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將產假延長至3年,是個發展的話題,用發展的眼光看待產假問題。延長的時間段,包含著美好希望,充滿了善意和人性化,最終會給廣大產婦帶來福祉。不能因為有現實難度,就“知難不進”,停滯不前。至于產假具體可以延長多久,怎樣延長更科學,有關部門可以充分調研,達成共識,制定規劃,循序漸進地推動。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