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加強園林綠化建設 促進可持續發展
發布時間: 2014-09-17 14:20:25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蘇州是我國重要的歷史文化名城和重點風景旅游城市,是長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現轄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以及蘇州工業園區和蘇州高新區(虎丘區),總面積8488平方公里,其中,市區面積282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65萬人。全市現有世界文化遺產10處、國家級文保單位34處、國家歷史文化名鎮5處,國家太湖風景名勝區景點8個。2003年我市創建成為國家園林城市,至2006年轄區5個縣級市先后獲得了國家園林城市稱號,形成了全國第一個國家園林城市群。2007年列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試點城市。
一、機構健全,園林綠化建管職能有效履行
蘇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將城市園林綠化作為改善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重要內容,推動園林綠化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進一步強化園林綠化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健全了園林綠化法規和制度,推進了園林綠化事業健康發展。
(一)主管部門職能進一步強化。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正處級建制,承擔蘇州市園林、風景名勝區和城市綠化行政管理職能。在多輪蘇州市政府部門機構改革中,地位得到不斷強化,職能作用更加突出。主要職能共有13項,概括為四個方面:一是負責古典園林和現代公園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二是負責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三是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四是負責全市園林、風景名勝區、城鎮綠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擬定和行政審批,以及對各市(縣)、區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多年來,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緊緊圍繞“兩個率先”、建設生態文明、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任務,狠抓規劃建設工作,各項重點工程有序推進;狠抓城市綠化工作,城市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狠抓科學管園工作,園林景區管護水平持續提升;狠抓市域景區監管,風景名勝資源保護逐步加強;狠抓依法行政管理,法規建設和行業指導不斷完善。蘇州市園林綠化管理機構穩定、職能強化、職責履行,有力保障了園林綠化事業的全面發展。
(二)地方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為了有效鞏固生態文明建設成果,實現城市園林綠化可持續發展,按照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的更高標準,不斷建立健全法規體系。我市在不斷認真執行《蘇州市城市綠化條例》、《蘇州園林保護管理條例》、《蘇州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同時,又針對實踐需要,先后制定了《蘇州市風景名勝區條例》、《蘇州市濕地保護條例》、《蘇州市生態補償條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規,修訂和新編《蘇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法規體系建設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同時根據城市園林綠化發展形勢,結合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相關法規,提高了城市綠化規劃指標,規范了審批程序。還先后制定了相關的行政制度,如《蘇州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蘇州市城市綠地養護管理暫行辦法》、《蘇州市城市建設項目配套綠地指標踏勘審查規程》等政府規章以及《城市建設項目配套綠地指標踏勘審查綠地面積計算辦法》、《蘇州市市域風景名勝區動態監管辦法》、《蘇州市市域風景名勝區行政執法工作規程》、《城市綠化建設工程規劃方案評審及施工圖審核專家庫管理辦法》等園林綠化行業規范性文件。上述一系列法規和制度的完善,為城市園林綠化的健康發展和生態資源的科學保護提供了法規體系保障。
(三)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加大。生態文明建設不僅需要各級領導和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推動,更需要全體市民的大力支持與廣泛參與。一是領導高度重視。多年來,我市每年堅持召開綠化工作專題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每年“3.12”植樹節,市、區四套班子的領導率先垂范,市直機關、各人民團體、駐蘇部隊和企事業單位的干部群眾積極參加義務植樹活動。二是開展相關專題活動。結合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地球日、全國土地日、全民植樹節等與生態環境保護有關的紀念日進行宣傳,營造了氛圍,擴大了園林城市的知名度。三是加強宣傳教育。組織專家深入街道、社區開展綠化法規、生態環境保護和家庭養花知識等系列講座和宣傳咨詢活動;向市民發放宣傳手冊、綠地地圖,在居民社區宣傳報欄張貼宣傳畫報;建立和充實護綠、環保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廣大市民愛綠、植綠、護綠的積極性。四是開展爭先評優活動。圍繞“綠色、家園、生態”的主題,開展 “園林式單位”、“園林式居住區”評選和“綠化蘇州、美化家園”攝影大賽、市民紀念林、綠地認建認養等系列活動。通過上述活動,進一步提高了全社會維護國家園林城市建設成果的共識,形成了全社會共建“綠色蘇州”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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