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旅行社應向游客提供產品說明書
發布時間: 2014-12-08 09:25:32 | 來源: 廣州日報 | | 責任編輯: 沈曄
國家旅游局:旅行社應向游客提供產品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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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產品說明書將成標配,廣州日報記者從國家旅游局獲悉,《旅行社服務通則》和《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務規范》兩項國家標準已完成報批稿,開始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一直只有行業標準而沒有國標的旅游服務行業今后將有統一的服務規范。
根據《旅行社服務通則》(征求意見稿),旅行社應與旅游者簽署正式旅游合同,并向旅游者開具發票,書面提示旅游者購買旅游意外保險。旅行社應嚴格履行與旅游者簽署的旅游合同,并提供符合約定的旅游服務。如因客觀原因,旅行社需變更合同內容的,應與旅游者基本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變更協議或取得旅游者書面確認。
此外,旅行社應提供《產品說明書》作為旅游服務合同的附件,標明餐飲、住宿、娛樂、行程、價格、交通工具、目的地注意事項等各項出游相關要素,使旅游產品的內容對游客做到完全透明化。
另據了解,《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是將2002年開始實施的行業標準升級為國家標準。根據該標準,出團前,組團社應召開出團行前說明會,向旅游者重申出境旅游的有關注意事項以及外匯兌換事項與手續等。
在行程須知中,除補充告知交通工具、時間地點外,還應列明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有關重要規定、風俗習慣以及安全避險措施;境外收取小費的慣例及支付標準;組團社和接團社的聯系人和聯絡方式;遇到緊急情況的應急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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