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工商質監(市場監管)發布系統2015年度十大打假案件
發布時間: 2016-03-11 16:05:48 | 來源: 六安新聞網 | | 責任編輯: 沈曄
1、六安市工商質監局查處盧××銷售假冒白酒案。2015年10月19日,市工商質監局接到“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投訴舉報,稱其在我市發現有假冒“洋河”酒在銷售。經調查了解,當事人盧××銷售的白酒涉嫌商標侵權。市工商質監局于2015年10月19日對其銷售的42度“洋河·海之藍”白酒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并對該批白酒進行鑒定,經鑒定為假冒產品。經查,當事人稱其于2015年9月初從他人手中以每瓶100元的價格購入20件,共計120瓶“洋河·海之藍”白酒,于2015年9月中旬以每件700元的價格對外銷售3件,共計18瓶,其余102瓶被我局依法查扣。當事人銷售假冒白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六安市工商質監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102瓶假冒白酒,罰款18300元的行政處罰。
2、霍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馮××銷售不合格化肥案。2015年3月26日,霍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馮××銷售的“無限春”牌摻混肥料(BB肥)抽樣送檢。2015年4月7日阜陽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結論顯示該樣品判定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購進6噸“無限春”牌摻混肥料(BB肥),進價1560元/噸,銷價1800元/噸,貨值金額10800元,違法獲利共144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霍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1440元違法所得,罰款13500元的行政處罰。
3、六安市裕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侯××銷售商標侵權插座、插頭案。2015年1月5日,根據“公牛”注冊商標持有人—慈溪市公牛電器有限公司投訴舉報,裕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六安市大別山義烏小商品批發市場對被舉報當事人門市部銷售的“公牛”牌系列插座、插頭依法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上述商品不能證明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涉嫌假冒。經查,當事人于2014年12月9日在六安市場上(送貨上門)以遠低于正常的市場價格購進一批“公牛”牌系列插座(轉換器)、插頭,2015年1月5日經“公牛”注冊商標持有人鑒定證明為假冒其公司產品。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裕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4924只侵權商品,處以罰款人民幣30000元的行政處罰。
4、霍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彭××銷售假冒手機案。2015年1月18日,霍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稱當事人彭××在霍邱銷售假冒“蘋果”系列手機。2015年1月27日,經“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鑒定:當事人彭××銷售的手機為假冒蘋果公司注冊商標(圖形標識)的產品。經查,當事人銷售的蘋果4S高仿手機56部,進價為150元/部,銷售價格為200元/部;蘋果5S高仿手機12部,進價為330元/部,銷售價格為500元/部;蘋果6高仿手機3部,進價為480元/部,銷售價格為650元/部,涉案案值19150元。當事人上述行為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霍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71部侵權商品,處以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5、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俞××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案。2015年7月28日,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六福集團有限公司投訴稱當事人俞××銷售的商品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經查,當事人俞××于2015年5月底從曾××處接手其位于舒城縣城關鎮龍舒路的金銀制品加工零售店,以“六福珠寶”名義從事玉器、銀器零售活動。該店面門頭招牌為“六福珠寶”標識、字樣。另查:當事人未經登記機關核準領取營業執照,自2015年5月底接手該玉器加工零售店至被查獲時,經營額1000元,尚未獲利。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清除侵權的商標標識、標簽,積極主動配合調查工作,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商標侵權行為,并作出罰款12888元的行政處罰。
6、六安市工商質監局查處六安××醫院發布虛假醫療廣告案。2015年3月30日,市工商質監局執法人員在市場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從事虛假宣傳行為和違法發布醫療廣告行為。經查,2015年1月,當事人設計、制作網頁內容,委托某公司在百度網站上對其提供的醫療服務廣告進行宣傳。在當事人的互聯網網頁上,宣稱與其合作機構包括“中國醫師學會”、“中華醫學會”、“中國性學會”、“安徽省衛生廳”等機構單位,經查證,當事人與上述機構沒有任何合作關系,純屬虛構。同時查明,2015年2月,當事人在六安市部分酒店和KTV的公共洗手間里發布醫療服務廣告,在所發布的醫療廣告中含有“前列腺炎”、“性功能障礙”等疾病名稱。當事人在其網頁上虛構合作機構,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之規定,市工商質監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50000元。當事人發布的醫療服務廣告中含有疾病名稱字樣,其行為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市工商質監局責令當事人于三十日內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以罰款20000元。
7、六安市裕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尹××銷售假冒“胡玉美”牌系列醬案。2015年7月10日,根據“胡玉美”注冊商標持有人—安慶市胡玉美釀造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投訴,裕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六安市裕安區南門農貿市場當事人門市部及倉庫對其銷售的“胡玉美”牌系列醬依法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當事人銷售的上述商品涉嫌假冒。經查,當事人于2015年3月從合肥巢湖市周姓老板處以低于正常的市場價格購進一批產品標簽上標注由安慶市胡玉美釀造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胡玉美”牌系列醬,計140件,合計經營額9450元。上述系列醬經“胡玉美”注冊商標持有人鑒定證明為假冒其公司產品。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裕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127件侵權商品,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8、六安市工商質監局查處霍邱縣××公司生產、銷售大米定量包裝短缺案。2015年4月10日,六安市工商質監局執法人員根據安徽省質監局“12365”投訴舉報接處單要求,依法對霍邱縣××公司生產、銷售大米定量包裝情況進行了檢查,并對該公司庫存的標注為2015年3月21日生產的10KG規格大米進行了定量包裝抽檢,經六安市度量衡管理所檢驗判定該規格批次大米定量包裝不合格。經查,該批次不合格大米共生產了320袋,銷售價格為4.1元/kg,合計貨值金額13120元。該公司的行為已違反了《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市工商質監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9、六安市工商質監局查處黃××銷售不合格鋼材案。2015年6月10日,市工商質監局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其涉嫌從事經銷不合格鋼材行為。經查,2015年1月份,當事人以每噸1300元的價格,從外地送貨人處購進9件10號螺紋鋼。至市工商質監局進行檢查時,尚未對外售出。市工商質監局對其庫存的9件10號螺紋鋼依法采取了扣押措施。2015年6月12日,六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的工作人員對扣押的鋼材進行了隨機抽樣,所抽樣品經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當事人經銷不符合國家標準鋼材的貨值金額為14352元。當事人經銷不合格鋼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市工商質監局作出沒收11.04噸不合格螺紋鋼,并罰款8700元的行政處罰。
10、葉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侵權廚具案。2015年3月22日,葉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其2015年3月10日從葉集區金太陽建材商貿城××電器商行購買一臺“歐派”抽油煙機,價值840元,后發現該產品可能假冒。執法人員前往當事人經營場所檢查,并依法扣押3臺涉嫌假冒“歐派”抽油煙機。經商標持有人鑒定該抽油煙機為假冒產品,執法人員一方面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最終店主賠償消費者購買商品的3倍價款,計2520元。同時針對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的行為,葉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沒收3臺侵權抽油煙機,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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