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酒駕走在“鄉間的小路上”
發布時間: 2018-04-09 16:17:27 |來源:北京青年報 | |責任編輯: 孟君君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醉駕入刑后,全國性嚴打酒駕整治行動不斷深入推進,目前酒駕問題已大為減少。然而,在農村地區,特別是偏遠農村地區,酒駕問題仍大量存在,嚴重危及交通安全。以河北省為例,當前該省酒駕、醉駕由市區向外蔓延的趨勢較為明顯,特別是農村地區,已成為酒駕、醉駕違法的“重災區”。
一段時間以來,“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已經成為一種流行句式。很多人認為在公共治理中,治理酒駕具有一定的現象級意義。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治理酒駕也存在嚴重的“城鄉差”。相對于城市在治理酒駕上取得的成功,農村顯然還存在一些問題。
媒體報道了一個典型案例。近日,河北省滄州市滄縣大官廳鄉劉某駕駛一輛小轎車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劉某夫婦和一雙兒女全部遇難。經檢測,駕駛人劉某屬于醉駕。據統計,2017年以來河北省因酒后醉酒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有40余起,造成55人死亡。其中,涉及農村道路或臨近農村道路的酒后或醉酒引發的交通事故有14起,死亡22人。血淋淋的教訓一再提醒,不要讓酒駕也來個“送禍下鄉”。
面對農村地區成為酒駕、醉駕違法的“重災區”,有人認為這與農村勸酒風氣盛行有相當大的關系。不必諱言,農村歷來是移風易俗的重點,但就勸酒風氣來說,恐怕不能算是農村的專利,城市勸酒風氣一點也不遜色。而城市治理酒駕的勝利,也不能簡單歸結為喝酒風氣的好轉。
當人們在談論“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時到底在談什么?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所長李林曾經表示,“法律只有動真格,違法行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而“動真格”也被認為是治理酒駕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具體到農村治理酒駕的不如人意,不能否認的一個事實是,在治理酒駕的密度與力度上,確實存在城鄉差別。當這種治理上的城鄉差別,碰到意識上的城鄉差別時,更是發生了復雜的反應。
在過去,酒駕之所以成為老大難問題,根子出在“沒人管”和“沒有事”上。只要解決好這兩個問題,治理酒駕就不是什么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具體到農村,由于警力投入的相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沒人管”的情況。誠如河北省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很多農村群眾認為縣鄉道路車少,喝點酒開車只要沒喝醉就不會出事,確實存在“沒有事”的僥幸心理。問題的復雜之處在于,“沒人管”的客觀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沒有事”的現實。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那么酒駕“送禍下鄉”就很難避免。
此外,還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改善農村地區交通硬件設施,提高農村交通執法水平和實效。目前,不可能要求農村地區都像大城市那樣配備充裕的交通執法資源和完備的交通設施,但是適當增加交通執法和管理的力量,如以鄉鎮為單位建立規模適度的交通執法管理隊伍,并對一些年久失修存在交通隱患的鄉村道路進行維修改造,包括在重要路段配備紅綠燈,完善鄉村道路的交通安全提醒標志和防護設施等等,所有這些的成本不會太高,應當納入公共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實際上,這些工作就是在農村植入一種交通規則的應用場景,對于在農村普及交通法規知識,強化農民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治理酒駕應該不分城市鄉村。如果說現在城市治理酒駕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步入了“常”“長”的軌道,那么接下來,則應該把治理酒駕的重點放在農村。在這一語境下,應該堅持“三條腿走路”,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新農村要有新氣象;二是加大警力投入,不能厚此薄彼;三是加大治理合力,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
沒有安全感就沒有幸福感,別讓酒駕走在“鄉間的小路上”。 (毛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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