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從企查查APP了解到,云南白藥新增行政處罰信息,處罰事由為生產、銷售不符合經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處罰內容為沒收不合規口罩35095只,并罰款110299.15元。
這份來自云南藥監局的處罰決定書顯示,臺州九州通醫藥有限公司經營的標示為云南白藥公司生產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生產日期2020.11.04,批號ZLB2006S)經臺州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檢驗項目“通氣阻力”不符合滇械注準20202140018產品技術要求的規定(檢驗報告編號:Q20210087)。
云南白藥于2021年3月5日接到臺州市藥品檢驗研究院不合格產品檢驗報告后于2021年3月10日向云南省醫療器械檢驗研究院提出復檢申請。云南省醫療器械檢驗研究院于2021年3月19日出具了復檢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編號:Q20210088),檢驗項目“通氣阻力”仍不符合滇械注準20202140018產品技術要求的規定。
辦案人員于2021年3月23日向云南白藥送達了復檢報告,并對其立案調查。云南白藥生產不符合經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云南白藥自2021年3月23日收到不合格產品的報告后主動從市場上召回上述一次性醫用口罩。共計收回不合格批次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35065只,留樣間還有30只同批次的留樣口罩,不合格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共有35095只。
云南藥品監管部門最終沒收不符合經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35095只;并處貨值金額22045.83元五倍罰款,罰款110299.15元。文/北京青年報 記者 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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