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消費貸、經營貸的違規問題,各地監管部門持續加強整治。
8月6日,福建銀保監局公布多張罰單直指福州農商行7家支行,案由涉及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該行7家支行共被罰款315萬元,其中還有兩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
福州農商行7家支行同時被罰
具體來看,福建銀保監局指出,福州農商行八一七路支行因個人消費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對該支行處以5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陳碧云給予警告。
福州農商行倉山支行因個人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對該支行罰款50萬元。
福州農商行建新支行、連江支行、迎賓支行均因個人經營性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對三家支行分別罰款30萬元。
福州農商行五四北支行包含兩項違法違規事實,包括個人消費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違規向公職人員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對該支行合計罰款60萬元。
無獨有偶,福州農商行新店支行也同樣存在兩項違法違規事實,包括違規向公職人員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合計罰款60萬元。
此外,嚴生柱對福州農商行倉山支行、建新支行、迎賓支行個人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直接負責,對嚴生柱予以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監管嚴查經營貸、消費貸違規
值得關注的是,上述福州農商行7家支行均因經營性貸款、消費性貸款違規而被罰。近期,各地監管部門持續嚴查經營貸和消費貸,尤其是違規流入樓市。
日前,廣東銀保監局公布數張罰單指出,工商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4家銀行12家分支機構及10名責任人被罰,罰款金額合計超千萬元,案由均為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此前,深圳銀保監局也開出多張罰單,多家國有大行及股份制銀行的深圳市分行因為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消費貸款三查不到位、資金被挪用等問題遭到罰款。
8月3日,上海銀保監局在2021年年中工作座談會暨紀檢工作座談會上指出,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方面,上海銀保監局堅決貫徹“房住不炒”,聯合出臺“滬十條”,印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通知,在全國主要城市率先開展經營貸、消費貸違規入房市的自查和監管檢查。
上海銀保監局指出,始終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和市場亂象的高壓態勢,2021年上半年共作出處罰決定66例,累計罰沒4412.81萬元。
8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召開2021年下半年工作會議,會議也同時強調,將保持對經營貸、消費貸等監督核查力度。(來源:藍鯨財經,文/占健宇)
標簽:違規,消費,經營,罰款,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