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三豐公司原受讓的土地,10年過去,這里雜草叢生。
5月的義烏,街頭車水馬龍,酒店賓館外商迎來送往,小商品從這里走向世界。面對眼前的繁華景象,義烏商人商義津卻提不起興致。作為義烏三豐五金有限公司董事長,這些年他最操心的事不是企業經營,而是一場官司。
2008年,義烏市三豐五金有限公司因“所購土地被鎮政府轉賣第三方”,狀告義烏市義亭鎮人民政府,走上了“秋菊打官司”的道路。
而面對法院判決的“返還土地出讓金和賠償共計600余萬元”的結果,也令義亭鎮政府幾屆領導進退兩難。從2008年義烏法院一審判決、2010年金華中院終審判決到現在,仍未完全執行。
網友商義津提供的購地憑證
三豐公司:已付款購買的土地被鎮政府轉賣第三人
今年4月底,義烏市三豐五金有限公司董事長商義津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反映信,要求法院強制執行義亭鎮人民政府支付土地出讓金和賠償款共計600余萬元。
“義烏市委書記、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該走的程序我們都走了,反映過了。”商義津因為這塊面積10畝的土地,果斷與義亭鎮人民政府“杠上了”。
根據義烏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三豐公司訴稱,2003年1月10日,義烏市三豐副食品有限公司與義亭鎮人民政府下設的義亭特色工業小區管委會
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意向書,協議約定鎮政府將坐落于義亭姑塘工業園區(姑塘25號地塊),用地面積6452.58平方米(近10畝。編者注。)的工業
用地出讓給三豐副食品有限公司,土地出讓金為107.0262萬元,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協議簽訂后,三豐副食品公司依約支付了土地出讓金,并申辦了有
關登記手續,但義亭鎮政府拒絕辦理相關手續及土地使用權證,明確表示該地塊已于2007年6月轉讓登記給第三人,無法履行協議義務。
三豐認為,義亭特色工業小區管委會系義亭鎮政府設立的臨時機構,已經撤銷,相關權利義務應由鎮政府承擔。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意向書,鎮政府退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107.0262萬元及利息,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金華市主要領導曾批示要求義亭鎮把事件來龍去脈報清楚
義亭鎮書記:鎮政府急于出讓土地有過 失法院判賠500多萬不合理
5月14日,浙江在線新聞網站浙江城鎮網記者來到義烏市義亭鎮人民政府,核實此事。鎮黨委書記朱福根介紹了相關情況。朱福根之前曾任該鎮黨委副
書記,對此事來龍去脈比較了解。朱福根承認當年鎮政府在處理三豐公司出讓地塊上存在不妥之處,但對于法院判決的500多萬元賠償款,表示無法接受。
“2004年前,義烏土地沒人要,拿地手續簡單,只要有營業執照的企業就能受讓土地。”朱福根說,當時鎮里曾動員鎮干部發動親戚朋友到義亭鎮投資受讓土地,三豐公司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獲得了位于姑塘工業園區的6452.58平方米土地。
資料顯示,2006年,義亭鎮實現工農業總產值36億元,是2001年12億元的3倍,財政稅收7997萬元,是2001年880萬元的9.1倍。這一數據的巨大變化,很大一塊得益于那些年政府大規模出讓土地發展工業。
2007年7月,因浙江省全面實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義烏市清理工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一番梳理之后,大部分經鎮(街道)招選工業項目拿地的企業,通過了相關審核(審批)手續。一些退出的企業,也得以妥善處理。
朱福根向浙江在線浙江城鎮網記者出示了義烏市國土局2007年57號文件,該文件顯示,2007年7月份起,工業用地將全面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
讓制度,義烏市要求妥善處理“工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三豐公司屬于工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中的“2005年前鎮(街道)招選工業項目,已與相關鎮(街道)
簽訂用地意向書,并支付部分或全部土地出讓金”這一類型。
“當年鎮里統一給工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的企業辦理相關審核(審批)手續,由于土地使用權受讓方三豐公司因營業執照變更,由三豐副食品有限公司變
更為三豐五金有限公司,因此不具備土地使用權出讓主體資格,且拿地后一直未動工,相關手續沒辦下來。”朱福根說,“手續沒辦下來,政府部門不能放著不管,
要和他協調,幫助解決問題或退還土地出讓金。但政府部門沒協調妥當,就將同一地塊出讓給第三人。這是我們的過失,不能這么急著辦。”
依據義烏市人民法院和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義亭鎮政府需支付共計600余萬元,其中包括502.7138萬元賠償款。“500多萬元
的賠償款不合理,這個價格是根據2008年9月的市場價評估的,鎮里認為法院按市場評估價來判不合理,而2012年義亭鎮出讓的土地價格為35萬元/
畝。”
朱福根說:“首先要服從法院判決,但叫我簽字同意支付這筆賠償款,我肯定不簽。”
記者從義亭鎮了解到,該鎮已先后退還三豐公司土地出讓金107.0262萬元,及支付利息70.9萬元。
義烏市人民法院執行局:被告主體是政府部門 不適宜強制執行
為何金華中院2010年8月終審判決的結果,至今仍未執行到位?帶著疑問,記者來到義烏市人民法院執行局,見到執行局局長李小堅。
義烏市人民法院執行局手頭執行的案件頗多,三豐公司案是其中一件難案。提起此案執行問題,李小堅也頗覺為難。
“三豐公司案,由于企業一直要求執行,上級法院也催得緊,要求我們加大協調力度。因為執行對象是鎮政府,不適宜強制執行,只能雙方協調。法院曾
多次做協調工作,希望雙方能一次性解決問題。”李小堅說,去年3月、4月,都做過工作,去年7月,鎮里支付了土地出讓金本金,今年2月,又支付了利息。目
前雙方最大的分歧,就是賠償款數額問題。
在三豐案采訪過程中,義亭鎮政府稱義烏市里非常重視,曾召集公安、司法、檢察院、律師等相關人員專題討論此案。義烏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在采訪中也
表示,希望義烏市政府法制辦出面,做雙方的協調工作。浙江在線記者來到義烏市人民政府采訪時,未能碰到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斯建民,但斯建民在電話里轉告
道:此事不要采訪他。如果一定要采訪,就是兩個字:“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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