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說明
發布時間: 2016-10-13 10:26:33 |來源: 聯盟中國 | |責任編輯: 曹洋
2016綠色發展與生態建設新標桿
評議辦法說明
一、范圍介紹
征集各地方省市、縣、知名企業在綠色發展、綠色品牌,以及創建生態文明進程中的具體措施與成效案例,由上級推報、自主提交、自愿申報的形式展開。評選范圍以“生態規劃、生態經濟、生態環境”為基本點,突顯在“生態空間、綠色發展、綠色品牌、環境保護、低碳節能、水生態、生態林業、科技創新、機制創新”九個類別。針對切實關系民生建設、生態保護、自身品牌的具體措施,從中選取有代表性、影響性、典范性的典型案例進行重點宣傳推介,同時表彰實施舉措的主體政府與企業。
二、提交參照
1、所有申報單位須在“綠色產業、綠色資源、綠色品牌、循環經濟、環境保護、低碳節能、社會責任、科技創新、機制創新”內容中提交,要求提交案例具有“主題鮮明、措施得力、效果顯著”等特征,并在提交材料中注明“參選案例”字樣。
三、評審流程
第一階段 分析匯總 前期通過各地方政府(企業)官網,以及人民網、新華網
等重點媒體網站的新聞資訊,匯總該城市、企業關于綠色
發展、生態建設的內容資料,進行篩選,初步確認入圍評
選城市與企業;
第二階段 自主提交 在申報期內接受各地方城市、企業在推進生態文明、打造
綠色品牌方面的具體案例,并在活動官網進行公示,接受
社會大眾和主流媒體監督;
第三階段 專家意見 對各地提交的典型案例和綜述材料由專家組進行分析比
對,同時給出專家評審初步意見;
第四階段 輿情監測
在公示期間,對入圍單位的“大眾關注度”進行統計分析;
(1)以近年國家相關部門評定的榮譽稱號為參考
(2)以公眾對環境保護工作及環境質量狀況的滿意程度為標準
(3)以社會輿論、媒體監督為基礎的正面形象報道為參考
(4)以專家的推薦介紹為參考意見進行綜合審議
(5)以各地提供的綜合案例為客觀基本標準
(6)申報單位在為期15日的網上公示期內,如有負面報道將取消其參評資格
第五階段 綜合評議 經網絡公示、專家建言、大眾關注、輿情監測、比對分析
后,最終產生優秀城市(企業)。
五、榮譽名稱
2016創新中國-綠色發展典范企業
2016創建生態文明標桿城市
2016創新中國-綠色發展優秀城市
六、顧問專家團成員(擬)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辜勝阻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中心主任 李 鐵
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 姚景源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副主任 楊凌隆
國務院研究室信息司司長 劉應杰
國務院參事 施祖麟
國家統計局城市司副司長 劉建偉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原司長 李兵弟
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中心主任 徐鐵夫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 賈 康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 陳 淮
北京大學城市規劃設計中心主任 呂 斌
中國城市經濟學會副會長 牛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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