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市)區制定、修訂國土空間規劃應當充分保障科技創新發展的基本要求;建設國際學校、醫院、社區,對符合條件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屬依法提供永久居留便利服務;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設立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專營機構……3月19日,合肥市科技局發布《合肥市科技創新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該條例,合肥將構建以“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技術創新”“成果轉化”“人才支撐”“科技金融”“知識產權”為重點的全過程創新生態鏈。
條例明確,市、縣(市)區應將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科技創新人才支撐等科技創新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規劃,明確科技創新發展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等,并每年向社會公布實施情況。
市、縣(市)區在制定、修訂國土空間規劃時,應當充分保障科技創新發展的基本要求。同時,應逐年加大財政科技投入。此外,市、縣(市)區應當建立科技創新專家咨詢制度,成立由科技、產業、投資、法律等領域高層次專家組成的科技創新決策咨詢委員會,開展科技創新重大戰略問題研究和決策咨詢。
科普環境方面,鼓勵各類創新主體面向公眾開放研發機構、生產設施或者展覽場所,開展科學普及活動;組織開展青少年科學普及活動,提高青少年創新意識和科學素養。
條例明確,市、縣(市)區應當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建設特色鮮明的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基地和園區,推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同各產業深度融合,推進科技創新與實體經濟發展深度融合。
同時,應當加大技術應用場景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支持在城市治理、智能安防、智能制造、智慧醫療、未來社區等領域應用新技術、新產品,注重以新技術、新產品應用場景培育新產業、新業態。鼓勵本市企業首購首用新技術、新產品,并按有關政策給予獎勵支持。
此外,合肥鼓勵、支持建立應用型科技成果資源庫,收集匯聚各類創新主體科技成果,定期發布成果清單,暢通供需對接渠道。
人才方面,條例指出,合肥應當完善人才引進政策,編制緊缺人才目錄,建立市場化的人才發現和引進機制,吸引各類科技創新人才向本市集聚。
同時,鼓勵高等學校圍繞本市科技創新需要開展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支持企業與高等學校圍繞本市重點產業緊缺人才、知識產權和成果轉化專業人才合作辦學開展定向人才培訓,加快提升緊缺人才隊伍建設水平;鼓勵科技創新人才在高等學校、科研事業單位和企業間合理流動。
人才評價、收入分配方面,鼓勵用人單位根據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技術創新以及科技成果轉化等活動的不同特點,建立人才分類評價機制;鼓勵用人單位完善收入分配機制,體現創新貢獻的價值導向。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科研人員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相關的薪酬激勵機制。
此外,合肥市應當優化人才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建立人才創新創業綠色通道。建設國際學校、國際醫院、國際社區,對符合條件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屬依法提供永久居留和證件簽證便利服務,對外籍人才依法給予國民待遇。
為科技創新暢通“源頭活水”,該條例明確,合肥將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專門的組織、風險控制和激勵考核體系,設立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專營機構。鼓勵融資租賃機構開展企業無形資產融資租賃業務。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