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藥監局發布關于亳州三峰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皖藥監藥罰﹝2021﹞2-116號)。
處罰信息顯示,2021年11月01日,接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轉辦不合格藥品檢驗報告的函》(藥監綜便函﹝2021﹞416號),哈密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出具的不合格檢驗報告書(報告書編號:2021LC0060),檢品名稱:紫蘇梗(批號:200601)生產單位:亳州三峰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檢驗結果:【檢查】總灰分項不符合規定(標準規定:應不得過5.0%;檢驗結果:6.3%)。
通報稱,亳州三峰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正本)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項的規定,被沒收違法所得陸仟零叁元貳角壹分(6003.21元);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1.5倍的罰款(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計拾伍萬元整(150000.00元);罰沒款共計拾伍萬陸仟零叁元貳角壹分(156003.21元)。
資料顯示,亳州三峰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9日,張小峰持股33.3%,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張海峰為持股33.4%的大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自成立以來共涉及5起行政處罰事件,處罰事由包括其生產產品茯苓皮不符合規定、地骨皮不符合規定、秦皮不符合規定、生產劣藥黃柏等,處罰總金額達7.39904萬元。
(責任編輯: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