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西縣生態環境分局在傳統執法方式基礎上,創新思路,優化營商環境,將執法與服務并重,在執法工作中采取“三書同達”制度,即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同步送達《信用修復告知書》和《法制監督管理告知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法律之劍的鋒芒。它的送達明確地宣告了對違反生態環境保護法規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在生態環境日益受到重視的當下,任何對環境造成破壞的行為都不應被忽視,彰顯了法律的嚴肅與公正,為生態環境筑起了一道堅固的防線。
然而,執法并非只有冰冷的懲處。《信用修復告知書》的同步送達,給予那些已經認識到自身錯誤、愿意積極整改的企業和個人提供了一個寶貴的修復信用的機會,充分體現了執法者的溫度與人性化,讓受罰者更有動力去彌補過錯,回歸正軌。
《法制監督管理告知書》則是整個執法環節中的關鍵一環。它進一步強化了對生態環境領域的監督管理力度。通過明確告知相關主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以及監管部門的監督方式和手段,讓被監管者對自身行為有了更清晰的認知,將生態環境保護的視野拓展到了更全面的層面。
“三書同達”制度構建了“行政處罰—整改修復—監督告知”的“全鏈條”閉環執法和提醒管理機制。它不僅僅局限于對違法行為的事后懲處,更注重在整個過程中引導企業走向合規與可持續發展。從行政處罰的嚴肅到信用修復的寬容,再到監督管理的細致,每一個環節都緊密相連,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循環。(文:馬飛 來源:肥西縣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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