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休三年有無可行性
發布時間: 2014-08-13 11:16:10 | 來源: 北京晨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晚上頻繁起夜,白天按時上班,寶貝只能扔給老人或保姆照看……這是大部分職業女性產后面臨的現狀。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幼君建議,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貼或由財政出資保障,以改善幼兒家庭緊張的生活狀況。(8月11日《北京晨報》)
正方
充滿人性的善意
假如站到產婦一方看問題,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這個要求合情合理,一點也不為過。不過,有人恐怕立馬會說,將產假延長至3年很不現實,與紙上談兵無異。女職工現行產假一般只有3-4個月,若延長至3年時間,一下子增加了八九倍,這不合循序漸進規律。產假期間薪水若由所在企業提供,企業若女職工很多,根本承擔不起,而且由企業承擔轉嫁了負擔,也不合理。如果由社保提供或財政出資保障,在職產婦人數眾多,這個壓力太大,短期內難以承受。
然而,用發展的觀點看,將產假延長至3年,卻充滿人性善意,并非天方夜譚。作為人口大國,人口生產早已有規劃,并在按規劃有序實施,已見成效。而要提高民眾福利待遇,就也需要有個規劃,其中包含如何提高女性地位,延長女性產假時間。當然,若立馬將產假延長至3年,這當然很不現實,困難很大。但規劃可以先行,而且不可缺少規劃。可以采取務實態度,先將現行的3-4個月產假延長到6個月,等條件具備了,再將產假延長到一年。若干年過后,進而將產假延長到兩年、三年甚至更長。這樣符合量力而行原則,既沒有消極等待,也沒有出過頭之力。
將產假延長至3年,是個發展的話題,需要辯證的看待。發展需要積極作為,自增壓力,迎難而進。不能因為一時存在難度而安于現狀,停滯不前,以至想都不敢想。就此而言,王幼君代表的建議是積極的,進步大于缺陷。可以開啟人們的思路,為何時延長產假、延長多少產假、如何延長產假,提供一個討論的話題。這有助于凝聚全民的智慧尋找答案,運用全民的力量破解難題。進而推動產假不斷延長,給廣大產婦帶來福祉。
張永琪
喚醒權利意識提升
根據現行法規,我國婦女生育一般情況下享受3個月左右的產假。可現實是不少在職媽媽休完3個月產假后,就不得不停止母乳喂養。盡管國家規定,產婦上班后有哺乳時間,但由于家與工作單位距離、工作單位不具備哺乳條件等諸多原因,女性在工作時間能夠順利哺乳的極少數,哺乳時間多是有名無實。值得一提的是,上班族媽媽產假一旦畫上句號,孩子基本交由長輩、保姆承擔,這不僅造成了隔代教育沖突與矛盾,同時也造成了素質相對較低的保姆直接教育孩子,不利于人口素質的提高與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產假延長已是刻不容緩。
在德國,法律規定父母雙方都有權要求享受照顧孩子的父母假,最多可以休息3年,其間企業或公司無權解雇休父母假的雇員;在日本,專門頒布了《育兒護理休假法》,規定不論男女只要是養育不滿1歲嬰兒的全日制從業人員均可向工作單位提出休假,單位不能拒絕,不能解雇。與國際相比,我國女性的產假時間相對較短,甚至不少私營企業沒有產假,孕婦唯有在生產前離職。
近年來,我國不少地方政府也在加大對職業女性健康權的保護,并將職業女性經期休假制度以法規形式得以不同程度的體現。此次專家所建議的“產假延長至3年”,假期似乎太長,也太理想化,難以做到與國際接軌,未必能實現,但這從另個側面可以喚醒權利意識的提升,有利于為女職工就業提供政策保護,從源頭上解決就業性別歧視問題。此外,“產假延長至3年”不僅對產婦的生理康復和心理的調整都會有很大幫助,還對緩解就業壓力也起到一定作用,可以說是利大于弊。
總而言之,“產假延長至3年”就目前而言是有點不現實,但我們應對此抱以期待。我國女職工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這已經跨出了一小步,下一次極有可能是產假延長至1年,再下一次產假延長至3年,與國際接軌那是遲早的事情。特別是伴隨著我國老齡化的嚴峻挑戰,很多年輕的父母也不希望老人太多參與孩子的培養問題,單就這一點,產假延長不止是專家的一己之愿,同時也是眾多年輕父母的共同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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